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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日期:2022-04-21 11:09:55  发布人:党委统战部  浏览量:506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根据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和要求,切实做好学校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,并结合学校实际,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。

二、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学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,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校统战工作制度,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

三、做好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,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组织的政治领导,支持和帮助学校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,支持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,为其开展活动和发挥参政议政、民主监督作用做好联络和服务。

四、负责校内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络、协调和服务工作,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制度,通报学校工作部署和重要情况,认真了解和反映其意见、建议。

五、统筹党外人士队伍建设工作,做好党派干部、党外干部、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培养、教育、推荐工作,密切与各级人大、政协、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。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,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
六、牵头协调检查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,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;开展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的宣传、教育;推动并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,协同做好民族、宗教等相关统战工作。

七、组织开展统战宣传、信息和统战政策理论研究工作,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,做好统战工作信息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,宣传报导学校统战工作情况,开展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,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和宗教工作,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。

八、负责统战政策咨询,做好统战对象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。

九、负责学校统战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请示、报告、通知、会议纪要、经验交流等文件、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。
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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